{{ $t('FEZ002') }}院本部|
一、 誠徵應用藝術學系兼任教師2名,如下表:
職缺 |
名額 |
學歷及專長 |
任教科目(時數) |
兼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 |
1 |
國內外碩士(含)以上藝術相關學位,具有「書法」專長(附註) |
書法篆刻(2小時) |
兼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 |
1 |
國內外碩士(含)以上藝術相關學位,具有「篆刻」專長(附註) |
書法篆刻(2小時) |
附註 |
除必須具備國內外藝術相關科系碩(含)以上學位資格外,以具備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為先,其中有軍中文宣藝術製作實務經驗專長者為首要考量(美術類) |
二、
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畢業,並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三、
應徵人員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持國外學歷者之學位證書或文憑、成績證明等證件,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)、教師證書影本(無者免付)、國民身分證影本、應聘科目教學計畫、簡歷、著作目錄及相關經歷或工作證明文件等資料各1份,於民國108年4月15日前寄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七十號國防大學應用藝術學系收。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,亦不接受補件。應聘資料若需寄回,請附貼妥足額郵資回郵信封(書寫收件人及通訊地址)。
四、
經本校各級教評會審議通過聘任者,起聘日期:108年8月1日(美術類),鐘點費依國防部及本校規定核支。
{{ $t('FEZ003') }}2019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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